中国科技五金城“四化工程”经营大户评定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“三大战略”,提升市场功能和业态,增强市场发展活力和潜力,推进市场经营户向经营规模公司化、经营方式网络化、经营商品品牌化、经营渠道外向化发展,促进市场健康快速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坚持好中选优、优中选强的原则,每年评定出经营规模公司化、经营方式网络化、经营商品品牌化、经营渠道外向化的经营大户共约50家。
第三条 申报对象:租赁本公司营业房,依法设立并按《合同》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二年以上(网络化经营户,可放宽到一年),有一定经营规模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户。
第四条 申报“四化工程”经营大户共同条件:
1、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2、自觉遵守《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和五金城市场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遵守工商、质量管理、税务等法规,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。
4、自觉遵守《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》和《永康市民守则》。
5、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。
6、诚实守信、文明经商、合法经营。
7、按规定执行重要商品准入制度。
8、全部商品建立进货台帐,并执行明码标价。
9、必须在“五金商城”或其它网站开辟网上经营活动。
10、年广告宣传费用支出2万元以上。
第五条 申报经营规模公司化经营大户的专项条件:
1、经营主体必须法人化、公司化,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。
2、经营场所必须有2间(含2间)以上或50平方米以上。
3、经营方式商场化、连锁化、配送化。
4、年交易额2400万元以上或上缴税收7万元以上。
第六条 申报经营方式网络化经营大户的专项条件
1、采用电子商务等手段开展网上交易的。
2、年交易额1200万元以上,其中,通过第三方支付网上交易额300万元以上。
3、年内上交税收3万元以上。
4、大力开拓网上市场,在市场中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七条 经营商品品牌化经营大户的专项条件
1、拥有国内或国外知名品牌5只以上(其中省级以上品牌3只)或拥有自创品牌(地区级以上品牌),经合法注册,并生产、销售。
2、实行以品牌经营为主或名品专卖。
3、实行总经销、总代理、特约经销。
4、年交易额1200万元以上或上缴税收3.5万元以上。
第八条 申报经营渠道外向化经营大户的专项条件
1、积极拓展对外业务,商品销售区域国际化、外向化。
2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,开展进出口业务,年内进出口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或上缴税收3万元以上。
3、与境外跨国公司、国内大型公司和连锁企业联合在市场内设立采购办事中心。
第九条 “四化工程”经营大户按年度评定,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份。
第十条 申报、评定程序
1、由经营户填写申报表,并提供符合申报类别的各项证明材料及复印件。
2、市场管理部门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,按1:2比例提出各项申报对象的推荐名单,并提交推荐意见。
3、公司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,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,评审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的对象入围“四化工程”经营大户评选对象,从中拟定“四化工程”经营大户名单。
4、拟定名单经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后,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。
5、根据公示反馈情况,最后核定每年度“四化工程”经营大户名单,在媒体上公布。
第十一条 奖励措施
1、被评定为“四化工程”的经营大户,由公司授予牌匾、荣誉证书。
2、被评定为“四化工程”的经营大户,可享受公司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或奖励。
3、评定的“四化工程”经营大户,期限为一年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
二○一○年五月二十五日